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01-07 点击 : 0 来源 :

集团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

近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20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到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假期有关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等工作十分重要。集团公司各部室、所属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抓好落实。各部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上级部署的各项任务,特别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要求纳入日程安排,及时传达学习,作出专项部署,确保压力传导到底、责任落实到位、工作务实有效。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巡视过程暴露出的突出问题,认真对照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规定。

二、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 各部室、各单位要自觉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和隐形变异问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坚决杜绝以下严禁事项: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者既领取交通补贴又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等特殊资源结“人缘”拉关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收送各类礼品、礼金、消费卡、微信红包等;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年礼;严禁用公款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特别是在私人会所、单位内部食堂、培训中心以及农家乐、“一桌餐”隐蔽场所公款吃喝;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宴请;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持续深入整治“怕、慢、假、庸、散”作风顽疾,大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正改革攻坚中的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纠治节日“四风”。 各部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按照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通知要求,筑牢纠治节日“四风”坚固“后墙”。集团公司纪委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电话抽查等方式,不打招呼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决纠治节日“四风”。各纪检委员要积极发挥“前哨”作用,认真组织学习,加强日常监督,做好宣传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集团公司纪委。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自觉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举报电话:0791—83097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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