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行贿一起查!中纪委正建“黑名单”
行贿是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 行贿不查,受贿不止 受贿行贿一起查 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 有利于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 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就 《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答记者问 发布哥梳理了以下重点内容 ↓↓   行贿行为五大查处重点        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一些领域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现象突出,有的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        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该类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果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激励”效应。        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这类知纪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员必须严肃查处。        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该类行贿行为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直接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应当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该类行贿行为扰乱了相关领域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加大查处力度,推动解决一些行业的顽瘴痼疾。        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这既是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也是顺应广大市场主体呼声、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     一起查不等于同等处理        受贿行贿一起查,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分类处理。        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还要考虑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退赔退缴等因素,精准提出处理意见。比如,行贿人涉嫌行贿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相关行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纪检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退赃,减少损失,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从宽处罚情形,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     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        《意见》强调各相关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行贿人系市场主体的,根据行贿所涉领域,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通报,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依规依法对行贿人作出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就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此外,《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把握办案措施的适用,对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要依法慎用。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中需要有关企业实际控制人等配合调查的,要充分评估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听取并合理采纳配合调查人员对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的意见,畅通有关企业实际控制人等在配合调查期间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联系渠道,将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202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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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人民服务”这五个字如何成为党的宗旨?
这五个字 原本题给一位牺牲的普通战士 其后数年 为何被反复提及 又是如何成为党的宗旨   “共产党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心、 三分之二意为人民服务” 这是1957年3月 毛泽东在山东省级机关干部会议上 讲话中的一句   1944年的秋天 他在延安看望《解放日报》 和新华社的新闻工作者时 就提出过同样的要求 “三心二意不行, 半心半意也不行, 一定要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 那年秋天 《解放日报》刊登的一篇讲话稿 整理自毛泽东在一场追悼会上的发言 讲稿发表的半个月前 延安下了场雨 一位叫张思德的战士 和同志们在山里烧炭 不料雨水渗透了土层 窑洞突然塌方 年仅29岁的张思德 被掩埋其中不幸牺牲   毛泽东闻讯后十分难过 第一时间提出三个要求 第一,给张思德身上洗干净 换上新衣服 第二,搞口好棺材 第三,要开个追悼会,我要去讲话 1944年9月8日 在张思德的追悼会上 毛泽东说道 “我们这个队伍, 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 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的, 张思德同志就是我们这个团体中的一个” 这次讲话 成为对“为人民服务”的第一次系统阐释 它在报上的标题叫 《警备团追悼战士张思德同志 毛主席亲致哀悼》 但在选入《毛泽东选集》时 为了使讲话的核心精髓得以突出 毛泽东亲自动手 将其改为更加凝练的五个字 ——“为人民服务” 短短三个月后 在展望即将到来的1945年时 毛泽东再次明确提出 “我们的一切工作干部, 无论职位高低, 都是人民的勤务员, 我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 1945年 在抗日战争胜利前夕 为了团结全国人民 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 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新中国 中共七大在延安隆重召开 站在过去与未来的重要转折点上 毛泽东在党的七大报告中正式提出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并阐述了它的三个具体要求 这篇名为《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 409次提及“人民” 在与会的755位代表心中 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中共七大通过了这份报告 并正式把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写进党章   从此它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 其后的岁月里 这五字被多次题写 并制作成胸章 深刻烙印在千百万党员的心中   1961年初夏 毛泽东乘车经过新华门 新华门是中南海的正门 连接着党中央的办公区 与车水马龙的长安街 途经此处的行人 都会看到门内的影壁 但在当时 它还保留着民国初年的样貌 深灰色的石砖上只有花纹 毛泽东考虑将它用起来 随行的工作人员提议 把“为人民服务”题写在上面 提议得到了毛泽东的赞许   从那时起 这五个字便开始 同飘扬的国旗交相辉映 今天 当人们走过这里 仍能看到这五个大字 昭示着共产党员的初心 历经百年 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始终未变 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始终未变 2020年5月22日 习近平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 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 “中国共产党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 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 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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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文艺工作者要守公德、严私德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7日在京召开座谈会,要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工作者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自觉摈弃低俗、庸俗、媚俗的低级趣味,自觉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腐朽思想。        广电总局负责人指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艺工作者要守公德、严私德,以高尚品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要对自身道德建设有更高的要求,心怀敬畏,严守底线,不碰红线,追求高线;要加强思想自律和行为约束,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诚信经营、诚信从业,自尊自重、自珍自爱;要大力弘扬文明道德风尚,做真善美的实践者和传播者,把崇高的价值、美好的情感融入作品,引导人们向上向善。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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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委联合发文!中纪委:正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对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必然要求,是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利益链、破除权钱交易关系网的有效途径。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三次、四次、五次全会的工作要求,坚持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坚定稳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充分运用政策策略、纪法情理融合;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使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化推进有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成效。        《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行贿行为,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行为。        《意见》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根据职能职责严肃惩治行贿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查处行贿的重要职责,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依法加大查处力度,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并建立对行贿人处理工作的内部制约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要严格行贿犯罪从宽情节的认定和刑罚适用,加大财产刑运用和执行力度。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追赃挽损职责,尽力追缴非法获利。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行贿所得的不正当非财产性利益,如职务职称、政治荣誉、经营资格资质、学历学位等,督促相关单位依照规定通过取消、撤销、变更等措施予以纠正。        《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严肃惩治行贿,还要充分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要从严把握相关措施的适用,依法慎用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严禁滥用留置、搜查、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拘留、逮捕等措施,严禁超范围查封、扣押、冻结涉案人员和企业的财物。要充分研判使用办案措施的后果,将采取措施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意见》强调,健全完善惩治行贿行为的制度规范,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规范化法治化。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或者案例等方式,指导纪检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在办理行贿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把握政策,做好同类案件的平衡。纪检监察机关要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建立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要组织开展对行贿人作出市场准入、资质资格限制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要加大查处行贿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人就《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答记者问        问:请您介绍下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答: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十九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都对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作出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查办受贿案件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的查处力度,有力促进了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腐蚀和反腐蚀斗争依然严峻复杂,行贿作为贿赂犯罪发生的主要源头,行贿不查,受贿不止,因此必须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制定出台《意见》,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具体举措,对于进一步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腐败问题标本兼治,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问:《意见》对查处行贿的重点是如何把握的?        答:从近年查处的案件情况看,一些领域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现象突出,有的行贿人为谋取自身利益,对公职人员竭力腐蚀、精准“围猎”,主观恶性大,后果严重。《意见》明确了查处行贿行为的五个重点。        一是多次行贿、巨额行贿以及向多人行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该类行贿人往往将行贿作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主要手段,对政治生态、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市场规则等破坏较大,如果不予以严肃查处,就会让行贿成为常态,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激励”效应。        二是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理应在遵纪守法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对这类知纪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员必须严肃查处。        三是在国家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行贿的。该类行贿行为不仅扰乱正常市场经济秩序,直接造成国家巨额经济损失,而且危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应当坚决予以查处。        四是在组织人事、执纪执法司法、生态环保、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帮扶救灾、养老社保、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的。该类行贿行为扰乱了相关领域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必须加大查处力度,推动解决一些行业的顽瘴痼疾。        五是实施重大商业贿赂的。这既是落实《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要求,也是顺应广大市场主体呼声、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        问:对行贿人进行处理时,纪检监察机关是如何把握政策的?        答:受贿行贿一起查,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分类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还要考虑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退赔退缴等因素,精准提出处理意见。比如,行贿人涉嫌行贿犯罪应当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如果相关行贿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积极配合调查工作,如实供述纪检监察机关还未掌握的违法犯罪行为,积极退赃,减少损失,重大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等从宽处罚情形,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此外,对于依法可以不移送司法机关的行贿人,纪检监察机关可以综合运用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批评教育、责令具结悔过,或者移交给相关单位由其作出行政处罚等方式进行处理,让行贿人为其行贿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        《意见》还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在查处行贿工作中的内控机制,案件承办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在对行贿人处理中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确保监督执纪执法权力正确行使。        问:各相关单位如何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        答:《意见》强调各相关机关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联合惩戒行贿的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办案件中涉及的行贿人,按照有关规定应由其他单位做出组织处理、行政处罚和资格资质限制等处理的,要根据行贿人的主体身份及时向相关单位提供情况。行贿人系市场主体的,根据行贿所涉领域,要向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金融监管、司法行政等相关单位通报,由相关单位根据职责权限依规依法对行贿人作出处理。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正在建立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并就纪检监察机关与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统战部门、执法机关等对行贿人开展联合惩戒进行探索实践,以提高治理行贿的综合效能。        问:如何保障涉案人员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健康良性的社会环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这是对各类企业合法权益的有力保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既要查清问题,也要保障经营者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意见》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从严把握办案措施的适用,对限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措施要依法慎用。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中需要有关企业实际控制人等配合调查的,要充分评估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听取并合理采纳配合调查人员对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的意见,畅通有关企业实际控制人等在配合调查期间保证企业正常经营的联系渠道,将对企业合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
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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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严查!多人受处分!江西两地实名通报
抚州市        当前,抚州正在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中开展“小金库”专项清查,为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以案促改、标本兼治,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查处的3起违规设立和使用“小金库”典型问题。这3起典型问题是:        南丰县琴城镇派出所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1年至2020年,刘剑斌在担任南丰县琴城镇派出所所长期间,授意琴城镇派出所民警季文(后任琴城镇派出所副所长、四级警长)将琴城镇政府拨付的辅警工资、年度考核奖、治安联防队员工资补助82.04万元,以及该派出所以离职辅警人员名义套取的工资30万元,共计112.04万元进行账外开支,设立“小金库”。用于民警加班误餐费、工作夜宵、慰问费等费用和个人违规支出。经查,刘剑斌、季文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10月,刘剑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6月,季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警员。        金溪县琅琚镇人民政府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8年8月,罗令斌(时任琅琚镇党委书记)、孔林远(时任琅琚镇镇长)将“小蚕站”(琅琚镇政府用于收购茧蛹场所,国有资产)租赁所得11万元赞助费,安排张岩(时任琅琚镇纪委书记)存入其个人中国银行账户账外运行,设立“小金库”,用于违规私分及个人开支。其中,2018年9月,从中拿出4.9万元分给镇党委委员、镇政府班子成员等人,罗令斌、孔林远各得1万元,张岩得0.8万元。经查,罗令斌、孔林远、张岩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6月,罗令斌受到留党察看两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孔林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张岩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相关违纪款已收缴。        临川区图书馆违规设立“小金库”问题。2016年至2018年,经谢建敏(时任图书馆副馆长)提议,何华(时任图书馆馆长)同意,由官志斌(时任图书馆报账员)将该图书馆收取的店面租金、三楼租金、套取的职工工资及奖金、以购买办公用品和维修费等方式开具虚假发票套取的资金,共计33.1896万元,账外开支,设立“小金库”。主要用于图书馆职工伙食费、平常来客食堂用餐、招待私人朋友等违规开支。经查,谢建敏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3月,谢建敏受到开除党籍、降低退休待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何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官志斌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赣州市   寻乌通报2起设立和使用“小金库”  违规吃喝送礼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近日,县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近期查处的违规吃喝送礼问题。具体如下: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澄江派出所原所长凌新才私设“小金库”用于违规接待等问题        经查,凌新才在担任县公安局澄江派出所所长期间,通过虚报套取工作经费、收取单位和企业赞助费等方式设立“小金库”,“小金库”资金除凌新才个人套取侵占外,大部分用于澄江派出所违规接待、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支出,另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8月5日,寻乌县纪委给予凌新才开除党籍处分。        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腾州私设“小金库”用于送礼等问题        2017年年底至2018年期间,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刘腾州,将公司收入的6万余元采取不入账方式,作为“小金库”进行账外开支,用于公司购置茶叶、礼品使用,另其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6月10日,寻乌县监委责成县城市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解除刘腾州与县东江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并将刘腾州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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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届六中全会将有哪些重点内容?一起来看看
       8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1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十九届六中全会有什么重点内容?一起来了解。   十九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重点研究全面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问题。   为何要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要“从党的百年奋斗中看清楚过去我们为什么能够成功、弄明白未来我们怎样才能继续成功”。总结党的百年奋斗的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出于“三个需要”的考虑。   一是在建党百年历史条件下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需要。   二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的需要。   三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高全党斗争本领和应对风险挑战能力、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的需要。   一百年来,党领导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创造了“四个伟大成就”,即:   一是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   二是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   三是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   四是自信自强、守正创新,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   过去一百年,党向人民、向历史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答卷。现在,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又踏上了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的赶考之路。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我们一定要继续考出一个好成绩,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展现新气象新作为。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会是重要历史时间节点召开的一场具有全局性、历史性意义的重要会议。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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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这样分析把握社会主要矛盾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对各个历史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科学分析和准确把握,顺应了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变迁和历史发展大势,成为中国共产党理论创新的逻辑起点和政策制定的现实依据。当前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时期,回顾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把握历程,从中汲取经验启示,对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主要历程   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围绕世情、国情和民情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进行了科学分析,站在国家、民族和人民的立场上鲜明提出了不同时期的社会主要矛盾,以此作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本依据。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滑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这是近代中国最基本的国情。1922年7月,党的二大揭示出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1937年5月,毛泽东在党的会议上指出,“帝国主义和中国之间的矛盾,封建制度和人民大众之间的矛盾”,是中国很久以来“两种剧烈的基本的矛盾”。经过不断探索,193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明确提出,“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构成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近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廓清决定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所面临的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求得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二是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新中国成立伊始,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表现为人民大众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残余势力之间的矛盾。经过三年努力,到1952年我国国民经济得以恢复,完成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遗留任务,经济、政治与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我们党适时提出,“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与之相适应,逐步完成“一化三改”,成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至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建立起来,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根本性变化。1956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大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的八大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正确判断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高潮,但后来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判断偏离了八大的正确方向,这给国家建设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停止“以阶级斗争为纲”,开始重新探讨社会主要矛盾问题。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将社会主要矛盾表述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论断提出后,得到历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确认和发展完善:十二大报告指出,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是社会主义生产和建设的根本目的;十三大报告首次采用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对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十四大正式将其写入党章;十五大报告认为其贯穿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十六大报告坚持了此种表述;十七大报告提出“两个没有变”即初级阶段的国情没有变和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性成就,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201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九大提出了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论断,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新论断的提出有两大背景。其一,历经近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已经从“一度濒于崩溃的边缘”,发展到2017年时GDP总量连续8年位居世界第二位,实现了从低收入国家到中等收入国家的跨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由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时的“很低”和1987年十三大时的“相当落后”,经由2007年十七大时的“总体上还不高”,发展到2017年十九大时的“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亦由改革开放伊始的“温饱不足”,经由1987年时的“基本解决了人民的温饱问题”发展到2017年时的“总体小康”,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其二,我们的工作仍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经验启示   回顾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分析把握历程,目的在于分析和总结其中的经验和教训,以史为鉴,启迪现实和未来。   只有始终站在人民立场上分析把握社会主要矛盾才能更好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一百年来,我们党不管形势如何变化,始终坚持人民立场,以民族大义和人民利益为重,以人民需要的变化和满足情况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遭受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双重压迫的近代中国社会,人民迫切要求彻底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在华特权。中国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造就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是我国今后一切进步和发展的基础。此后,党的八大、十一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皆直接把人民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主体,把人民的需要状况与人民需要的满足状况作为社会主要矛盾的两个方面,进行表述转换,贯穿其中的就是人民需要层次的不断提升和需要范围的不断拓展:从八大指出“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到十一届六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再到十九大提出“美好生活需要”,强调“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从历史的长河来看,我们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百年分析把握历程,就是一部社会全面进步史和人的全面发展史,是一部不断满足人民需要,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成就史。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对错综复杂的国际环境带来的新矛盾新挑战,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不懈办好自己的事,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只有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才能正确认清不同历史时期的国情。党对社会主要矛盾的百年分析把握历程表明,凡是从基本国情出发,党对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就正确,反之则会出现失误甚至错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之所以发生多次“左”倾错误,根本原因就在于未能认清中国的国情。正因如此,毛泽东指出:“认清中国社会的性质,就是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的根据。”新中国成立后,党正确分析新中国成立伊始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社会实际,正确判断社会主要矛盾,顺利完成了政权巩固和三大改造任务,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党的八大把我国生产力发展还很落后这一基本国情突出出来,更新了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判断,历史证明是正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恢复八大对基本国情的正确判断,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当代国情的最大实际,强调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经过改革开放近40年发展,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来的“落后的社会生产”和“物质文化需要”皆发生了新的阶段性变化,党的十九大正是立足此种变化,提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新论断。   实际上,在党的十六大、十七大、十八大报告起草过程中,都有人提议修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表述,但因为时机还不成熟,这个问题未有定论,直至党的十九大报告起草调研中,几乎所有的反馈都认为,重新定义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时机已经成熟。这表明,党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社会主要矛盾的最新论断,正是基于实事求是这个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领导方法。   只有掌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规律才能正确识别其“变”与“不变”。社会主要矛盾在社会历史发展阶段出现剧烈演进时会发生质变,而在某一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不同历史时期则会出现量变或局部质变。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历史进程是这一认识的鲜明体现。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的社会主要矛盾整体上具有稳定性,而其主要方面则在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表现出差异性。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新中国成立初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相比,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乃是质变。这是因为,党的八大“标志着或者说划分了全面建设时代的开始与革命时代胜利结束的历史转向”。党的八大、十一届六中全会、十九大这三次重要会议,关于社会主要矛盾的认知变化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发展程度上的量变过程,呈现出鲜明的阶段性特征:党的八大召开之时,我国刚刚进入社会主义社会,迫切要求变落后的农业国为先进的工业国;十一届六中全会召开之时,急迫要求纠正前一时期的经济混乱;十九大召开之时,我国发展已实现从经济匮乏到繁荣的转变,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紧迫的任务已不再是发展滞后的问题,而是解决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需要指出的是,最新一次变化亦带有部分质变的特征,它深刻反映了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矛盾表现,即由较低层次供需矛盾向中高层级矛盾的转变,从“数量短缺型”供需矛盾向“优质不足型”供需矛盾转变,但总体上又未超出社会生产与社会需求这个矛盾的本质,是一个总体量变中不断发生局部质变的发展过程。
2021-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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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工作用词,一起来了解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员教育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对党员教育相关概念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现刊发若干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党员教育工作用词,为各地各单位加强党员教育理论研究、政策把握、工作实践提供参考。   党员教育   党员教育,是指一个政党为实现党的政治目标,通过有计划、持续性的教育和培养来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全党凝聚力和战斗力的活动。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各级组织为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教育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新时代党员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基本任务是加强政治理论教育、突出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注重知识技能教育等;目标指向是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把党员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亲自部署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亲自主持审议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党员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亲自批准实施两轮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五年规划,经常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党员教育工作,还先后在不同场合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推进新时代党员教育事业发展提供了科学指南。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采取大规模集中轮训、严格日常教育、深化实践锻炼等举措,着力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广大党员党性觉悟不断增强,素质能力进一步提高,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党员教育内容   党员教育内容,是指党组织根据党的建设要求和中心工作需要,结合党员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精心挑选或组织开发的,用于教育党员或供党员学习的政治理论、党章党规党纪、党的宗旨、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知识技能等方面内容,通常以文件、教材、课程等载体呈现,是党员教育基础性、关键性要素之一,具有较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时代性。   《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员权利义务、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的规定中,明确了党员教育基本内容,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参加党的有关会议,阅读党的有关文件”等。《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了党员教育的首要政治任务和七个方面基本任务,并明确具体教育内容。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党员教育首要政治任务,突出七个方面基本任务,统筹把握事业需要、组织要求、个人需求,坚持“干什么教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组织推出了一系列党员教育内容,线上线下多渠道提供给党员学习使用。中央组织部联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策划制播《榜样》系列专题节目;组织摄制重点题材党员教育电视片,如《信仰》、《筑梦中国》、《让党旗在防控疫情斗争第一线高高飘扬》、《美村三十六法》、《红色故事汇》、《党史故事100讲》、《十九大代表风采录》等;组织编写全国党员教育培训通用教材,如“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员教育培训系列丛书”(包括《走自己的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八讲》、《小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讲》等4册)、“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教材”(包括《基层党组织书记理论知识读本》、《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实务》、《基层党组织书记案例选编》〈农村版、社区版、国企版、高校版〉等6册)、《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基层党组织怎么办》、《“三会一课”案例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选编》等;每两年分别举办一届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全国党员教育培训教材展示交流活动,评选推出一大批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和党员教育培训教材;组织建设全国首批76个党性教育基地网上展馆;指导有关地方拍摄电视剧《初心》、电影《小巷管家》和《半条棉被》等,不断推进全国党员教育内容共建共享,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供丰富、优质的学习内容。   党员教育方式方法   党员教育方式方法,是指开展党员教育时,在一定原则、理念指导下,根据不同教育任务、内容、对象,所选择的工作路径、所依托的活动载体、所运用的抓手举措等。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是实现精准施教、提高党员教育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关键所在。   综合有关政策规定和实践探索,我们党的党员教育,从基本组织方式看,可分为:(1)集中性教育。党组织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围绕学习教育主题,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查找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2)经常性教育。发挥各级党组织的职责作用,特别是党支部直接教育党员的职责作用,对党员进行日常教育,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工作能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从一般组织形式看,主要有:(1)集中培训。结合实际,研究确定重点项目、对象和专题,以办班为基本方式,采取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的形式,开展党员集中培训。市、县党委或者基层党委每年组织党员集中轮训,主要依托县级党校(行政学校)、基层党校等进行。(2)集体学习。以党组织为基本单位,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召开会议等,把党员组织起来进行学习。中央政治局坚持集体学习制度,为全党作出表率。(3)个人自学。倡导党员自主学习,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制定学习计划,利用业余时间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和方式,认真开展自学。(4)组织生活。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组织党员进行学习交流,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党性分析,不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5)实践锻炼。结合不同群体党员实际,设立党员示范岗、责任区,推行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引导党员做好本职工作,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创先争优,在联系服务群众、完成重大任务中勇于担当作为,做到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   从具体教学方式看,主要有:围绕增强吸引力感染力,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加强案例培训,选好用好各条战线各个领域各个行业的生动鲜活案例;开展典型教育,引导党员学习重大先进典型和身边榜样,运用反面教材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坚持在党员教育方式方法上守正创新,抓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集体学习、集中培训等制度落实,搭建设岗定责、承诺践诺、志愿服务等实践平台,推动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推出访谈式、情景式、体验式等多种形式党课,使党课走进了车间工厂、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加强典型教育,大力宣传张富清、黄大发、黄文秀等一大批重大典型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做先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办好用好“共产党员”教育平台,指导一些地方和单位打造“先锋网”、“党建在线”等特色平台,建好管好覆盖全国乡村的70多万个远程教育终端站点,形成党员教育平台矩阵,助力党的声音直达基层,党员教育思想引领力、理论传播力、社会影响力不断增强。   “共产党员”教育平台   “共产党员”教育平台,是指由中央组织部主管、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主办、相关单位承办,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首要政治任务,着眼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的系列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现有教育平台主要包括以“共产党员”命名的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和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等,是新时代开展党员教育工作的重要阵地。   党中央高度重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员教育。2012年6月30日,习近平同志亲自开通了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和共产党员手机报,明确提出哪里有共产党员,共产党员网就要努力覆盖到哪里;要求把这些平台办好,帮助共产党员加强学习与交流,更加了解掌握党情国情,不断提升素质和能力。2019年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教育管理信息化作出明确规定;2009—2013年、2014—2018年、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均对加强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设作出安排。此外,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农村开展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意见》,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充分利用共产党员网共产党员电视栏目共产党员手机报开展党员教育的通知》等文件,对办好用好党员教育相关平台提出要求。   共产党员网(网址:www.12371.cn),由央视网承办,目前开设思想理论、学习平台、党章党规、人事任免等栏目,建设党内法规、党务知识、课件节目等资源库,现有各类课件近100万个,整合各级组织部门党建网站组建全国党建网站联盟,先后承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官方网站等。共产党员电视栏目,由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联合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广播电视台等单位主办,依托山东卫视开办,常设“党建周报”“新时代先锋”“微党课”3个子栏目,每期15分钟,每周五18∶10在山东卫视播出,全国1800多家电视台、网站重播、转载,在共产党员网、齐鲁网等可在线收看。共产党员手机报,由人民网承办,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中国移动提供技术支持,以“12371”为专用服务代码,发送对象为全国各领域基层党组织书记、市县党委书记、组织人事部门党员干部等,发送形式为彩(短)信,内容涵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共产党员微信公众号(公众号:gcdyweixin),由新华网承办,2014年6月27日正式上线,重点推送党建要闻和重要言论、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文件解读、热点问题评析、重要干部任免信息等内容。全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2004年1月正式开通,主要包括中国教育电视台负责的全国数字专用频道、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负责的中心资源库等。目前,每天通过全国数字专用频道,向终端站点首播由中央专题教材制播部门和省区市远程教育机构制作的党员教育节目8小时,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出,内容涵盖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创业就业等11大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始终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积极开办专题、推出专栏、制播节目,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服务,在推动党的声音直通基层、直达一线,推动党员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党员教育管理精准化、智能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   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是指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举办的一项全国性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评审和交流展播活动。活动旨在推动优秀党员教育电视片创作,锻炼党员教育工作队伍,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提供丰富优质的视频学习内容。   该活动从1988年开始,一般每两年举办一届,2021年举办第十六届。目前,活动主要分为征集作品、观摩评审、交流展播3个阶段。征集作品阶段,面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典型事迹片、纪录片、培训片、文艺片、微视频、新媒体课件等类别征集作品。观摩评审阶段,组织专家通过初审、终审等环节综合确定获奖作品。交流展播阶段,在有关新闻媒体通报获奖作品名单,在“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和各地党员教育平台展播优秀作品,推荐优秀作品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使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组织部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重点任务,定期举办全国党员教育电视片观摩交流活动,共征集作品3080部,评选出一等奖作品300部、二等奖作品395部、三等奖作品467部。通过举办观摩交流活动,遴选出一批好看好学好用的视频内容,聚合了党员教育优质资源,推动了党员教育内容建设交流学习、共建共享、创新发展。   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是指由中央组织部按一定程序认定并授牌,在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集中培训、全国党员教育培训阵地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党员教育培训机构,一般从承担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员骨干和党务工作者等培训任务的单位中遴选。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注重发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作用作出规定。《2014—2018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确定一批功能各异、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提出,加强和规范乡镇、街道等基层党校和党员教育培训基地、现场教学点建设,等等。   2015年,中央组织部选定北京市委党校二分校、北京市海淀区委党校、辽宁社区干部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党校、江苏省昆山市委党校、浙江传媒学院、江西干部学院、湖南省长沙县委党校、成都村政学院、遵义干部学院等10家单位为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2018年,中央组织部增补梁家河培训学院、浙江生态文明干部学院、古田干部学院、新乡先进群体教育基地、深圳市委党校、华中师范大学、铁人学院等7家单位为第二批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基地。   认定授牌以来,17家示范基地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育培训的主题主线,按照“实训基地、教创基地、调研基地、合作基地”功能定位,承担全国党员教育培训示范班等重点班次,改进培训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扩大交流合作。坚持精准施教,聚焦不同领域和群体特点、学员培训需求,打造一批重点课程,探索一批教学方法。紧扣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和制约党员教育培训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形成一些有质量的成果。同时,通过联合开发培训课程、合作编写教学资料、共享优秀师资资源、共同举办研讨会等,与各类党员教育培训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和共建共享,带动他们不断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截至目前,17家示范基地共承办中央组织部委托的培训班次87期、培训1.2万余人,在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   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是指对党员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方面的规定要求。这一制度是加强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党员接受必要时长的教育培训的一项制度安排,对实现党员教育培训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对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作出规定,历次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对落实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作出安排。按照上述党内法规文件要求,党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32学时,基层党组织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和集体学习时间不少于56学时、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2019年12月,经中央组织部批准,中央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在“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发布《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有关问题答复意见,明确学时计算方法,可按1天8学时、半天4学时计算。党员个人自学,包括个人通过信息化平台进行学习,不计入集中学习培训学时。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等党内法规文件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党员教育培训考勤、学时登记、学时管理等制度,探索将学时完成情况作为党员民主评议、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推动党员教育培训学时制度落地落实。普遍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的学时比重,有的地方通过试行教育培训大纲、出台年度轮训计划等方式作出安排。开展大规模党员集中轮训,很多地方通过“万名党员进党校”、农村党员春训冬训等活动,发挥基层党校主阵地作用,有力保障党员完成年度学时任务。一些地方依托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完善学习培训时间统计功能,建立学时排行榜以比促学,广大党员参加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增强。
2021-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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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规定》是做好组织处理工作的重要遵循,对指导和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提高执行制度规定的能力水平,精准科学做好组织处理工作,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执行《规定》中的重要情况和建议,要及时报告党中央。   《规定》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 (2021年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1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条 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组织处理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从严管理监督要求,严肃处理对党不忠、从政不廉、为官不为、品行不端等问题,督促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组织处理,是指党组织对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领导干部采取的岗位、职务、职级调整措施,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降职。   第四条 组织处理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   (二)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   (三)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   (四)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第五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   对以上机关、单位中非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不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以及国有企业中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进行组织处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条 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   有关机关、单位在执纪执法、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进行组织处理的情形,应当向党委(党组)报告,或者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建议。   第七条 领导干部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等方面,有苗头性、倾向性或者轻微问题,以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为主,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且问题严重的,应当受到组织处理:   (一)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有违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错误言行的;   (二)理想信念动摇,马克思主义信仰缺失,搞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违规参加宗教活动、信奉邪教的;   (三)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四)面对大是大非问题、重大矛盾冲突、危机困难,不敢斗争、不愿担当,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五)工作不负责任、不正确履职或者疏于管理,出现重大失误错误或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公共安全事件等严重事故、事件的;   (六)工作不作为,敷衍塞责、庸懒散拖,长期完不成任务或者严重贻误工作的;   (七)背弃党的初心使命,群众意识淡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推诿扯皮,在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问题上办事不公、作风不正,甚至损害、侵占群众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脱离实际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盲目举债,弄虚作假,造成不良影响或者重大损失的;   (九)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定,不顾大局闹无原则纠纷、破坏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任人唯亲、突击提拔、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违规用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一)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培植个人势力等非组织活动,破坏所在地方或者单位政治生态的;   (十二)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作出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   (十三)不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产生不良后果,严重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领导干部出国(境)等管理制度,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的;   (十四)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他人,制造或者散布谣言,阻挠、压制检举控告,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的;   (十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十七)其他应当受到组织处理的情形。   第八条 组织处理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和党纪政务处分合并使用。   第九条 领导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出现失误,为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后果影响不是特别严重的,以及已经履职尽责,但因不可抗力、难以预见等因素造成损失的,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   第十条 组织处理一般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调查核实。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以及所应担负的责任进行调查核实,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领导干部本人谈话听取意见。执纪执法等机关已有认定结果的,可以不再进行调查。   (二)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或者执纪执法等机关认定结果、有关建议,以及领导干部一贯表现、认错悔错改错等情况,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研究提出组织处理意见报党委(党组)。   (三)研究决定。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组织处理决定。对双重管理的领导干部,主管方应当就组织处理意见事先征求协管方意见。   (四)宣布实施。组织(人事)部门向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和本人书面通知或者宣布组织处理决定,向提出组织处理建议的机关、单位通报处理情况,在1个月内办理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调整职务、职级、工资以及其他有关待遇的手续。对选举和依法任免的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任免程序。对需要向社会公开的组织处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开。   第十一条 停职检查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1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1年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受到降职处理的,2年内不得提拔职务、晋升职级或者进一步使用。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的,当年不得评选各类先进。当年年度考核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受到调整职务处理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同时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等次。   对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领导干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以及本人特长,安排适当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领导干部对组织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组织处理决定后,向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提出书面申诉。党委(党组)应当在收到申诉的1个月内作出申诉处理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干部本人以及所在单位。领导干部对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诉。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在2个月内予以办理并作出答复,情况复杂的不超过3个月。   申诉期间,不停止组织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三条 对领导干部组织处理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楚、责任界定不准确的,应当重新调查核实。处理不当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必要时,上级党委(党组)可以责令作出组织处理决定的党委(党组)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将组织处理决定材料和纠正材料归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根据工作需要抄送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 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应当认真反省问题,积极整改提高。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受到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日常管理和关心关爱,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第十六条 领导干部受到组织处理,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使用。   第十七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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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好正是扬帆时 江西党的建设工作扫描
今年“五一”假期,全省多个红色旅游景点游客人次同比增长300%。每天限票5000张的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一放票便被抢光。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我省发挥红色资源丰富、红色底蕴深厚的优势,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   全省各级党组织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在服务大局中坚定政治方向,在聚焦主业中积极担当作为,加快推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努力把江西打造成最讲党性、最讲政治、最讲忠诚的地方。   抓实党史学习教育,筑牢信仰之基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营养剂。党史学习教育启动以来,我省先后召开了省委常委会会议、全省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省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议、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等进行学习部署。在省委的部署要求、示范带动下,全省各级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迅速行动、精心组织,推动党史学习教育有力有序开展。   理想信念是根,根深则叶茂。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思想引领与行动先导。总书记发表的最新重要讲话,省委常委会第一时间深入学习,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学深悟透,深学笃行。省委多次举办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在服务大局中不断提升政治站位。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鄱阳湖流域超历史大洪水,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闻令而动,迅速投身战疫抗洪一线,冲锋在前、奋战在先。全省8.35万个基层党组织、143.25万名党员干部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汇聚起了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在决战脱贫攻坚中,1.22万名第一书记、2.75万名驻村工作队员尽锐出战。   抓牢导向促实干,激励担当有作为   过去,在基层干部考核中“大锅饭”的现象普遍存在。从2019年10月起,我省全面推行乡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等形式,激励乡镇干部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有效调动了乡镇干部积极性。   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近年来,全省各级组织部门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江西改革发展中来。   ——加大培养选拔专业化干部力度。2020年,我省从省管高校、省属企业、省属科研院所及中央驻赣单位,选派115名35岁左右、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才,组成“省高层次人才服务团”,赴县(市、区)、开发区服务锻炼,覆盖19个国家级开发区、赣江新区和60%的贫困县,较好解决了专业技术人才短缺问题,打通了干部人才交流通道。   ——积极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去年,我省表彰3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20个集体;及时奖励93个集体、28名个人;处理不担当不作为230人;容错纠错157人次,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260名干部、40家单位澄清正名。选拔乡镇党政正职到省直机关“提任”副处长,安排省直机关处级干部到县(市、区)“墩苗”担任党政正职、副书记或常务副县长。   ——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2020年12月开园的省高层次人才产业园齐聚创新要素,备受各方关注。目前该产业园集聚了8名院士、50余名高层次人才以及81个人才项目。此外,2020年,我省创新网络云招聘模式,开展网络招聘活动12场,引进高层次人才1925人。   抓稳基层打基础,夯实党的执政根基   “洪岩北路人行道有破损”“人民路发生车祸有人受伤”……打开乐平市“城管之家”微信群,从全市各个角落发来的城市治理“现场快报”一条接一条,报送这些信息的是数百名快递小哥。2020年6月,乐平市成立“快递小哥”党支部,打造了一支城市基层治理“轻骑兵”队伍。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近年来,我省牢固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以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为主抓手,全省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增强。   去年以来,我省突出问题导向,坚持大抓基层,以农村为重点,全面开展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全省1.7万个行政村基本完成阵地资源整合,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进一步提升。大力推进“党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全省村级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基本达到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由上年的21.44%提高到70.6%。持续推进“党建+农村养老服务”,各地配建互助养老服务设施10225个,覆盖全省60.4%的行政村,惠及160万名老人。   各领域的基层党建工作也有声有色。在城市,理顺城市党建领导体制,建强社区党组织,全省未设立街道的县级城区普遍成立社区党工委、管委会,建立社区网格党支部(党小组)2.4万个;在机关,围绕“五型”政府建设,紧盯“两张皮”问题,大力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在高校,开展“一校一品”党建品牌建设年活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高校基层延伸。   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抓住基层党组织带头人这个牛鼻子,今年3月底前,我省全面高质量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全省选出两委成员12.22万人,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比例为98.66%,实现了大专以上学历、致富能手比例明显提升,平均年龄明显降低的“两升一降”预期目标。
202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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